[街谈巷议] 太嚣张!荆门一男子酒后嫌车挡路,持铁锤猛砸...
男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因觉得他人停放的汽车挡了路,竟持铁锤猛砸车辆,还砸坏上前劝阻者的摩托车。9月21日,经湖北省沙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退赔两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目前判决已生效。

今年3月4日晚,彭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经过某电竞酒店旁停车场时,觉得邓某停放在此的小汽车挡住了去路,他喊了几声没人应答,便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车身刮去。随后,彭某回家取了一把长柄铁锤,又返回现场,对着车辆一通猛砸。

期间,穆某驾驶摩托车路过,见状上前劝阻。彭某觉得其多管闲事,抡起锤子砸裂摩托车挡风板,又举锤欲砸穆某。穆某急忙退避,并赶往派出所报案。

次日,彭某在其家中被民警抓获。经价格认定,涉案两辆车的损失价格合计8426元。3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5月21日,该案移送至沙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彭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于9月8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彭某提起公诉。9月21日,法院经审理,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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