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契约制来处理家庭关系的好处
我倾向于在亲属之间,尤其是直系血亲之间,建立一种具有“终身契约”性质的保障关系。以父子关系为例,父亲的财富无论多寡,理应成为子孙后代的生活底线与安全保障。若父亲未来面临再婚等家庭结构变动,更应通过公证等法律手段,提前明晰并锁定这部分属于子孙的财富。
人际关系的维系往往建立在双向奔赴的基础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长辈未能充分顾及子女的切身利益,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难免会产生顾虑与芥蒂。反之,若能以白纸黑字的契约明确权责与保障,父亲能安心托付财富,子女也能免除后顾之忧,从而更加纯粹、尽心地履行孝道。
我对我父亲得信任就是从他打电话问我要我去世母亲的死亡相关证明开始崩塌,那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要跟谁拿结婚证,他说不是就是问问,我也没有给他,结果他偷偷摸摸的去殡仪馆越过我这个子女还有之前的经办人开取了火化证明。这就是信任崩塌的开始。你要再婚你把之前的跟我母亲在一起时候的财产公证清楚了随你跟谁再婚。做父亲的这样做让做子女的如何想。
大姑妈也是闲得慌,明知道他弟弟是这样人,还给他介绍***当对象,还偷偷的拿了结婚证。这个家族里没有一个省油的灯。
我研究了一下,下面这份协议书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很多家庭都是需要的。
这份协议书是可以避免那些别有用心的来惦记本不属于她的东西的法律协议。但是要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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