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跨城百里醉驾、二次酒驾被拘、无证无牌上路…这些案例,个个让人捏把汗!
8月10日至8月16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83起
其中酒驾58起、醉驾25起
当前
酒醉驾查处“百日行动”正在持续深入推进
荆门交警坚持全时段、全覆盖开展路面查处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
自觉守法出行


聚会饮酒后自认“夜间人少”,一查竟是醉驾!

8月13日23时38分,荆门交警在培公大道(城市春天)门前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途经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李某某称聚会饮酒之后,抱有 “夜间人少、不会出事” 的侥幸心理,贸然驾车通行。
办案民警随即带当事人前往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后经血液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达到醉酒驾驶认定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荆门交警提醒:“夜间人少”绝不是酒驾的理由!夜间视线不佳、驾驶人反应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比白天更为严重。

教练车也敢醉驾?半斤白酒下肚
跨城百里送妻又返程!

8月13日0时46分,荆门交警在白云大道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殷某某驾驶教练汽车(营运机动车)途经卡点被查获。
经查,殷某某在钟祥市聚餐期间饮用白酒约半斤。23时许用餐结束后,其驾驶小型教练汽车载妻子从钟祥市出发,先将妻子送至荆门市掇刀区城南新区家中,随后又独自驾车准备返回钟祥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办案民警依法将殷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荆门交警提醒:教练车属于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法律后果极为严重——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早上喝酒下午被查?二次酒驾从重处罚!

8月12日13时53分许,荆门交警在官(堰湖)麻(城)线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李某驾驶机动车途经卡点,执勤民警发觉其身上存在酒精气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称当天早上在家中饮酒,自认为“酒气已散”,心存侥幸驾车出行。
经核查,李某曾于2024年因无证饮酒驾驶无牌机动车被荆门交警处罚,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2550元罚款的处罚。
荆门交警提醒:不少人对“隔夜酒”缺乏足够认识,认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事实上,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饮酒后至少应保证24小时以上再驾驶机动车。

无证+无牌+酒驾,三“无”齐全上路!

8月11日8时51分许,荆门交警在掇刀区团李公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李某驾驶无号牌机动车途经卡点,执勤民警发觉其身上存在酒精气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未注册登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饮酒驾驶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2750元罚款。
荆门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后驾驶,每一项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三项叠加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车有牌、人有证、不酒驾”,这是参与道路交通的基本底线。

荆门交警将持续加大路面查控力度
做到城乡联动、昼夜覆盖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切实绷紧安全之弦
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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