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男子酒驾到派出所办业务,结果......
近日,一男子来到十里铺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准备用于求职应聘。然而,证明还没开出来,他却因涉嫌酒驾违法行为被警方当场查获。
2月27日16时许,男子尤某驾驶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来到十里铺派出所,将车辆停放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后,走进值班大厅,向民警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接待过程中,民警闻到尤某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气,便在不经意间询问道“你是怎么过来的”,尤某随口回答道“我开车过来的”,民警随即对尤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尤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据尤某交代,他中午在亲友家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前来办事。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本想开具一张证明自己“清白”的文书,却因酒驾当场被查。
目前,违法行为人尤某已依法移交交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饮酒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精会削弱驾驶人的反应能力与判断能力,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守法律与安全底线。
来源:十里铺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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