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人贩子在荆门出现?这是谣言!别信!别信!别信!
宝妈交流群里出现
“人贩子”、“拐卖儿童”等惊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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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有小朋友说有个穿黑衣服
带墨镜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人
在小区里面拽小朋友
说带她去一个地方
幸亏孩子机灵 挣脱了
搞不好是人贩子
小区的管理是不是有点太松懈了
什么人都能进来
穿黑衣、戴墨镜
裹的严严实实、在小区拽小孩
这几个关键词拼凑在一起
一个“人贩子进小区抢孩子”的
离奇故事就出现了
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搞得人心惶惶!
但!小编向公安部门了解到
这都是谣言!
荆门并未出现所谓的
“拐卖儿童”或者“人贩子”
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
都不能空口说白话
否则,你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些谣言,别信别传!
①
“买卖儿童器官”谣言
2025年11月13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一名36岁女子林某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的谣言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目前,林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②
“儿童被拐”谣言
2025年年初,一则“5岁儿子在双语幼儿园附近被拐”的消息在互联网平台大量传播。经核实,该信息为虚假内容,且信息内所留电话为诈骗电话。
个别网民为博取眼球,以“转发一次得到200元红包为噱头”在社交群组内传播,造成虚假信息扩散,产生社会恐慌。这些网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③
荆门“福利院弃婴”真相
2019年7月,荆门某福利院门口发现一名女婴,报警人称是弃婴。经调查,真相竟是高某梅为达到合法领养婴儿的目的,串通他人虚假报警,设计的“一出戏”。事实上并未发生遗弃婴儿的行为。

网络造谣不仅违背公序良俗
更可能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网络谣言,后果严重
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散佈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如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
请大家
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1.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2. 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对未经核实的信息,尤其是敏感内容,应通过官方渠道求证,切勿盲目转发。
3. 积极举报谣言。如发现可疑信息,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网络平台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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